最低稅負制預定於95年1月1日正式實施,將公司及個人保險給付、有價證券及股票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與面額之差額於分配年度申報所得及海外收入納入最低稅負制之課稅範圍,本會特舉辦研討會教您如何在新規定之最低稅負制中節稅,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時 間:【第五場】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九日
【第六場】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四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
地 點:全國商業總會B班教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
費 用:每場次3.5小時每人費用1,200元【含講義、文具、咖啡、茶點等】
,三人以上報名(含三人)費用九折。
程序表:
時間 |
研討會內容 |
13:15~13:30 |
報到、領取講義、文具 |
13:30--16:30 |
1.
最低稅負制之條例介紹。
2.
個人及公司所得稅基本稅額及免稅額介紹。
3.
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所得有那些所得項目被取消免稅優惠?
4.
保險給付及證券交易所得及員工分紅股票如何列報所得稅基本稅額?
5、保險給付為何不再完全免稅,應如何重新規畫保險之稅務功能?
6.
證券交易所得為何不再完全停徵免稅,應如何規畫股權移轉之節稅?
7.
員工分紅股票如何計算所得申報,及如何規畫盈餘配股之節稅方案?
8.
非現金之捐贈如何計入所得稅基本稅額?與贈與稅申報之相互影響。
9.
證券交易及財產交易之所得及虧損如何申報互抵?可否退稅?
10.
最低稅負制實施前後之稅務應有之規畫方向與節稅方案。 |
16:30~17:00 |
Q&A |
講師介紹:林會計師慧敏
1.
維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領組、經理
2.
中華民國會計師高考及格、財務規劃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專業課程講師
3.
本會新制勞工退休金研討、實務應用班、實戰經驗班、商業會計法、公司法、理財節稅課程專任講師
4.全國會計師公會專業教育委員及講師、國立台中技術學院專技課程講師